最近一直想要搬家,不是搬實體的家,這種事我還沒有財力幹,
是想把部落格從無名搬走,無名這也不行用,那也不行弄,十分無趣,
想乾脆離棄他,另尋良伴,但不僅真實人生的伴侶難覓,虛擬世界的對象也難找,
尤其是這種要帶著拖油瓶一起投靠的,更是要考慮許多,
要對方全然接受原來的孩子,所有的影音記錄,朋友到訪的痕跡,
而且搬家時不能拖泥帶水,然後要讓全世界都看得到,
找來找去,實在找不到,只好還在無名苟延殘喘,
過著有話說不出,冷淡的同居生活。
但人憋久了,總是要找地方發洩,
所以很多感情不好的夫妻,孩子還是一個接著一個報到,大約是這個道理。
沒想到我年紀大了,也開始幹這種不甘不脆的勾當,實在令人欷噓。
一歎。
4 則留言:
別打我。我看完這篇就大笑起來。
這大概跟看周星馳的電影會大笑,意思是一樣的。星爺可是很認真演的,但大
家都覺得他在搞笑。不錯,藉著這個比喻,我又跟偶像更接近了。
我只是路人甲,那個google的blogger不錯,可以考慮
cicle
謝謝你的建議,我會研究一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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